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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。
“嗯,你喜欢吗?”
“我太喜欢了!你织的这个红色的花骨朵好好看,这个毛线摸着也很舒服 ”严芳爱不释手,穿在身上都不舍得脱下来了。
林皎月看她这么喜欢心里很高兴,眉眼弯弯地说道:“你喜欢就好。”
严芳穿着她织的毛衣很开心地回到了知青点,为了让别人能注意到她身上的这件毛衣,她特意没有扣外衣的扣子。
白秋秋正在院子里收被褥,一眼就瞥到了她手里拿着的毛衣,随口问道:“小芳,你怎么把毛衣给脱了?不冷吗?”
严芳把外衣拉开了一点,走近了她,问道:“我身上这件毛衣好看吗?”
白秋秋看了一眼自己身上半旧不新的毛衣,心里有些不是滋味,但仍中肯地评价道:“挺好看的,你又买新毛衣了?”
“没有。”严芳表情十分淡定平静 ,但眼里的笑意都快溢出来了,她语调上扬,“是月月送我的生日礼物!”
许清风踏进院子刚好就听到了她这句话,他感觉自己好像突然泡进了醋缸一样,连劳作一天的辛苦都感受不到了。
他特意绕到她面前看了一眼她织的毛衣,他表情虽然竭力装得很不屑,但声音里的酸味藏都藏不住:“衣服很好看,巧夺天工,但你不适合,把衣服衬丑了。”
白秋秋:总觉得巧夺天工这个词用在这不太对,但仔细一想似乎又很合理。
严芳今天心情很高兴,完全不在乎他的酸言酸语,“嘿嘿,随你怎么说,你有本事就让月月给你织呀!”
许清风被她这副小人得志的模样伤到了眼睛,冷哼一声,“她只是给你做了一件衣服而已,你以后都不会有了,她以后肯定只帮我一个人做。”
严芳十分怜悯地看了他一眼,“去睡觉吧!梦里什么都有。”
白秋秋看着眼前这个有些幼稚、有些……傻气的许知青陷入了很深地自我怀疑当中,她当初怎么会觉得他是一个擅长诗词歌赋、懂人生百态的知识青年呢?
当真是有点瞎了眼。
许清风表面一副一点也不在意的模样回到了宿舍。
但关上门后,他立马拿起笔疯狂地给她写情书。
其实这一个多月以来,他虽然每天都上工到很晚,但他从没放弃和她联系,他一直坚持着三天给她写一封情书。
这比他当年写日记积极多了!
林皎月也从一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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